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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俣律师受邀为中国二十冶集团集团提供内部培训

发布日期:2021年4月8日 作者:周月萍、周兰萍律师团队 出处:周月萍、周兰萍律师团队
近日,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刘思俣律师应中国二十冶集团和北京品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为二十冶集团项目经理和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远程培训讲授了EPC模式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及《民法典》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影响等内容。


EPC模式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刘律师结合国内外案例,首先介绍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基本概念、主要特点以及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和联系,并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梳理和解读,内容包括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人员要求和限制性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分包、项目合同价格形式等。随后,刘律师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要点及风险防范进行了讲解,内容包括对工程总承包常用合同范本的介绍、项目各方角色和合同管理、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的审查理解、设计责任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格形式和价款支付、工期和进度、竣工试验和接收等。最后,刘律师结合在类似项目上的服务经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践中涉及的设计施工联合体、分包安排、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受偿权等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分享。


《民法典》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影响


刘律师从《民法典》的“7编、84章、1260条”体系开始,首先简要介绍了《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各编的主要内容、来源与变化。之后,刘律师结合司法实践和相关案例,着重对合同编建设工程合同章等建设工程相关的条文,以及配套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进行了深入解读,内容涵盖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优先受偿权等各方面。最后,刘律师从物权、环保及安全三个角度,就《民法典》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影响以及应对进行了讲解。


刘律师通过严谨清晰的讲授,体系化地分享了工程总承包的风险防范要点及《民法典》对建设工程的影响等专业知识,为持有建设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增强了项目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的识别与管理,本次培训活动圆满结束。